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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二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08-04
 

 

各市种子管理站、各市联络组、有关会员单位:

第十二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会定于2014916-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红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次展会设有25000平方米室内主展区及300亩户外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品种种植展示区,并举办种业政策形势报告会、种业信息发布会等一系列信息交流活动,现将参会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参展单位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市、县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部门;涉种农业科研院所、教学单位市、县种子(业)协会、学会等。

二、展位及房间预定

(一)展位预定。本届种子“双交会”我省设立江苏种业集中展区,参展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特展或普通展位(小特展:14.28平方米/个,普通展位:7.14平方米/个),展位预定截止日期为201487日。江苏省种业协会统一协调展位安排,负责落实展位设计、安装单位;展位场地费及设计安装费用根据参展单位所订展位类型按实际发生费用分摊。种子加工机械、计量包装机械等室外参展企业,请直接与大会组委会(0731-85697995)联系,并报江苏省种业协会备案。

(二)房间预订。参展企业、参会各市联络组所需房间可由我协会统一向组委会预定,费用自理。请需要预定房间的单位于820日前将所需房间数报协会秘书处。

三、参会参展要求

(一)自愿参加。请各市联络组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辖区内种子管理部门、种子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及有关种子从业人员参会。

(二)加强宣传。各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宣传,力求广告、展板内容突出企业亮点,展现企业风采。为更好地服务我省参展企业,提升江苏种业整体形象,《江苏种业》第9期为“第十二届种子双交会江苏参展企业特刊”,为参展企业(包括种子加工机械、计量包装机械企业)进行全方位宣传。请各参展企业于820日前将宣传资料(企业简介、新品种新技术介绍、特色亮点、图片等)发送至协会秘书处。

四、费用交纳

请各参展企业于810前将展位及设计安装费用(小特展预收3万元,普通展位预收1.5万元,第二协办单位另行通知)汇至我会(收款单位:江苏省种业协会;开户行:农行华茂大厦支行;账号:10100201040004916,汇款请注明:双交会展位预付款)。展会结束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由展会公司统一开具发票。

五、联系方式

(一)江苏省种业协会:

展会事宜:陈冬平; 025-86263210

邮箱:2029599917@qq.com

《江苏种业》特刊:徐守滨;025-86263526

邮箱:xsb86646907@126.com

(二)参展企业广告、平面展板设计制作

公媛媛:15376163198QQ:260062170

江苏省种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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