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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06-28

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的通知

苏农办农〔2017〕18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林局):
    2015年以来,我省连续两年开展了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措施,全省种子市场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确保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了种子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为充分发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主体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的通知》(苏农业〔2015〕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县(市、区)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规范化水平、农作物品种综合测试、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及种子案件查处等内容。根据新《种子法》颁布实施出现的新情况,我委对本年度评价细则做了部分调整,具体评价标准见《江苏省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细则》(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17年7月对上半年种子市场秩序进行评价;2018年1月对2017年全年种子市场秩序进行总评价。
    三、评价程序
    1、自查自评。各县(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对照评价细则逐项自评打分(见附件2),开展自查总结,相关材料于6月底和12月底前报所在市级农业主管部门。
    2、市级审核。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分别于7月初和次年1月初行文报省。
    3、总体评价。省评价工作小组根据上报材料,结合市场督查、暗访结果和部省督办案件及日常举报投诉等处理情况,在征求相关企业、科研育种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四、其他事项
    评价工作由省种子管理站会同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具体负责。因人员变动,我委对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作相应调整(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3)。
    以上通知,请各地认真落实。
    附件:1.江苏省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细则
          2.2017年度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评分表
          3.省农委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附件1:

江苏省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细则



    为切实推进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省农委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关于开展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的通知》(苏农业〔2015〕1号)文件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评价项目、内容、分值进行了细化、量化,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日常监管(120分)
    (一)政务公开(10分)
    1、投诉举报电话设立及公开情况(5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
    2、案件查处公开情况(5分):有公开网址及具体栏目并及时全部公开的得5分;无网址无栏目的不得分;不公开案件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二)监管措施(50分)
    1、生产经营许可证规范情况(15分):按规范程序标准审核、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得8分;本级无审核、核发的得5分。降低标准审核、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项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及时公告注销、被吊销、撤销、撤回或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中国种业信息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的,得7分;未及时公告或未在中国种业信息网进行相应操作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违规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未通过中国种业信息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分。
    2、生产经营主体备案情况(15分):辖区内种子企业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和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三类备案主体按规定进行备案,备案率达100%的得7分,90%以上的得6分,70-90%的得5分,50-70%的得4分,50%以下的不得分;辖区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生产其种子的,在种子播种前及时备案的得5分;未在种子播种前备案或备案品种(组合)不全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备案申请及时办理的得3分,备案申请未及时办理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在部省种子市场检查或生产基地巡查中,发现未备案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市场抽检情况(20分):按规范程序及相关要求进行市场检查抽样并及时报送样品检测结果和相关证据链的得20分;所扦样品未上报检测结果的扣10分;扦样程序不规范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及时上报完整证据链的扣2分;市场检查抽检样品数少于10个的扣5分;未抽样品的扣15分。
    (三)案件查处(30分)
    种子假劣案件查处及时到位的得30分。部、省督办案件无故不立案、不结案的每起分别扣10分、5分,扣完为止;本级无故不立案、不结案的每起分别扣5分、3分,扣完为止;因查处不力引发上访的每起扣10分,扣完为止;因查处不力引发群访的不得分。
    (四)事故处理(30分)
    辖区内无种子事故或事故处理及时到位的得30分。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投诉举报到地市级的每起扣5分,投诉举报到省级的每起扣10分,投诉举报到国家级的每起扣15分,扣完为止。因处理不力引发群访事件的不得分。针对辖区内“白皮袋种子”举报投诉案件,推诿不受理的每起扣10分,受理后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二、能力建设(60分)
    (一)监管经费(10分)
    本级财政安排种子市场监管专项经费5万及以上的得10分;5万以下的得5分;无监管专项经费的不得分。
    (二)队伍建设(10分)
    种子管理、执法在编在岗人员合计10人及以上的得10分,9-7人的得8分,7-5人的得6分,5人以下的不得分。
    (三)检测能力(15分)
    种子检验室资质通过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得15分;通过部级检验机构能力验证的得12分;有检验室并有2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且能正常开展种子常规三项检测工作的得10分;检验室运行不正常、专职检验人员少于2人的均不得分。
    (四)农作物品种综合测试(25分)
     有稳定的测试基地的得5分;能按照综合性品种测试要求开展试验的得5分;测试品种安排合理,符合当地生产布局要求的得5分;品种综合性状、抗逆性表现和安全性风险评估全面的得5分;试验结果及时报送的得5分。试验总结报送不及时、试验结果不完善的酌情扣分;无测试基地或基地运转不正常的均不得分。
    三、客观评价(60分)
    (一)抽检合格率(20分)
    部、省、市抽检或暗访购样中,每检测出1份不合格样品的扣2分,扣完为止。
    (二)督查暗访(30分)
    种子市场督查暗访中,每发现1起问题经营门店的扣2分,扣完为止;对省、市反馈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每起扣3分,扣完为止。
    (三)品种布局(10分)
    有品种布局规划,能按时上报品种布局统计,且县域范围内主体品种突出、品种搭配合理的得8分;在优良品种推广上,有具体落实措施的得2分。
    四、创新创优加分项(50分)
    有监管创新措施或日常监管成效显著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证书日期在评价期内),每项加5分,最高加10分;查处的假劣种子案件被部、省评为优秀案卷的,每项加5分,最高加10分;对辖区内发生的非责任且损失金额5万以上的重(特)大种子生产事故能及时处理到位,并得到上级部门肯定的(有详细证明材料)每件加5分,最高加10分;辖区内查处“白皮袋种子”案件结案的,每件加10分,最高加20分。
 
   附件2:县域种子市场秩序评价评分表(略)


附件3:



省农委种子市场秩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坚勇  省农委副主任
成员:何金龙  省种子管理站站长
      王明涛  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孙任洁  省农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陈国斌  省种子管理站副站长
      周国义  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