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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03-21
各市种子管理站:
    种业基础信息是分析掌握种业发展动态,制定种业宏观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为做好2013年度种业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农种种函﹝2014﹞9号)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农技种函﹝2014﹞6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种子管理职能的种子管理机构或部门;
    2、种子企业:截止2013年12月30日所有持有有效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二、统计内容
    1、管理机构:填报种子管理机构报表Ⅰ-1~5和种子管理机构工作情况附加表。其中,种子管理机构报表Ⅰ-1~5使用2008版种子行业统计报表系统软件填报,新增的种子管理机构工作情况附加表通过种子行业统计报表附加表软件在线填报。
    2、种子企业:填报种子企业报表Ⅱ-1~10和种子企业经营情况附加表。其中种子企业报表Ⅱ-1~10使用2008版种子行业统计报表系统软件填报,新增的种子企业经营情况附加表通过种子行业统计报表附加表软件在线填报。
报表格式、报表说明、报表软件及其使用方法可从中国种子咨询网(www.natesc.gov.cn/seed)“下载专区”下载。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种子行业基础信息统计是了解种子行业现状、分析研究行业动态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对加强种业管理和决策有着重要意义。本次种业基础信息上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种子管理站明确具体人员负责统计及审核,切实做好基础信息统计工作。
    2、正确对待。按时上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信息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种子企业种业基础信息数据将作为许可审查、项目评审、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种子管理站要加强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的核验,对不按规定要求上报基础信息或在基础信息上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列入今后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3、密切合作。各市种子管理站负责辖区内种子管理机构报表、种子企业报表及新增附加表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因新增的企业经营情况附加表在线填报系统开发时间紧,未设置市级审核程序,4月初省种子管理站将省级用户名及密码告知各市负责审核人员,请市级审核人员用省级登录名及密码进入系统,对本辖区内企业经营情况附加表在线数据进行审核。
    4、认真审核。各市具体负责基础信息数据审核分析工作的同志,要注意统计数据的计量单位,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平衡关系和年度间衔接关系,据实填报。严把数据审核关,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
    5、按时报送。请各市种子管理站务必于2014年4月20日之前,将所辖区域内管理机构报表、种子企业报表及附加表数据电子版报我站;同时函报“编报说明”。“编报说明”包括辖区内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的类别、数量、性质及年度变化情况、统计上报情况及未报原因,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具体工作事项请参见“2013年种业基础信息填报指南”并与省种子管理站行业管理科李燕联系。电话:025-86263534;邮箱:lee@jsagri.gov.cn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