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办农〔2019〕9号
各县(市、区)农委(农业农村局、农林局、农业局),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9〕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符合条件的基地县(市、区)、省属农场积极申报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为配合我省千亿级现代种业产业规划(2018-2022年)实施,各县(市、区)、省属农场可同时申报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申报条件参照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申报条件,适当降低生产规模条件。申报材料内容格式按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并填写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申报表(附件2)。
3、请申报认定的基地县(市、区)、省属农场于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行文上报我厅(一式三份,电子稿发指定邮箱)。申报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的县(市、区)、省属农场分别以当地政府、省级农垦主管部门名义行文上报;申报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的县(市、区)、省属农场分别以农业主管部门、农场名义行文上报。
4、联系人:省种子管理站,李燕、徐瑶;电话:025-86263567;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楼(邮编210036);邮箱:xuchenyao@163.com。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申报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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