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种函〔2018〕5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种子管理站: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子市场观察点”(以下简称观察点)布局,满足农作物种子市场监测需要,全国农技中心拟在已设立首批全国种子市场观察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观察点数量,充实完善监测网络体系。现将《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充实完善全国种子市场观察点的通知》(农技种函〔2018〕38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设点要求。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首批全国种子市场观察点设立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合理推荐备选观察点,原则上保证每个农业县有1个观察点,作物较多的农业大县可设2-3个观察点。
二、推荐要求。各地应选择辖区内备案齐全,经营规范,规模较大,热心公益的门店作为备选观察点。备选观察点经全国农技中心确定后,由中心下发“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子市场观察点”牌匾。
三、报送要求。请各设区市汇总辖区内推荐备选观察点相关情况,于8月24日前将备选全国种子市场观察点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我站行业管理科。
联系人:徐瑶、翟辰洋,电话:025-86263567,邮箱:jsseedhyk1514@sina.com。
附件:1.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充实完善全国种子市场观察点的通知
2.备选全国种子市场观察点基本信息汇总表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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