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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第十六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与产品交易会的预备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08-13

苏种函〔2018〕55号

各市种子管理站、各市联络组,有关科研育种单位、协会会员单位: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暨第十六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会与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展会)定于2018年9月15-17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展会主题为“交流、合作、创新、发展”,展会内容包括18000平方米的室内展览和以玉米、水稻为主的654个品种田间种植展示以及种业高峰论坛等多项专题活动。与往届相比,本届展会将在营销环节精准对接和上下游产业链深度融合等方面发力,首次创设了“中国种子经销千商大会”“VIP客户专场商务对接会”“中国好稻米品鉴推广会”“田间种植展优秀品种评价推介”等多项活动,倾力提升展会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

为充分展示江苏种业形象,扩大江苏种业品牌影响力,促进与外省种业企业合作对接,现将我省参会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参展单位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种子加工包装仪器设备相关企业;市、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部门、科研育种单位、教学单位等涉种部门;市、县(市、区)种子(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

二、展位及房间预定

1、展位预定。本届展会我省拟继续设立江苏种业集中展区,有参展意愿的单位于2018年8月22日前向省种业协会预定展位。省种业协会统一协调展位安排,负责协助落实展位设计、安装单位。种子加工机械、计量包装机械等室外参展企业,请直接与大会组委会(0551-65673918)联系,同时报省种业协会。

2、房间预定。参展企业、参会的各市联络组展会期间(2018年9月15-17日)所需房间可由省种业协会统一向组委会预定,费用自理。房间预定截止时间为8月22日。

三、参会参展要求

1、自愿参加。请各市种子管理站和联络组本着自愿参加原则,组织辖区内种子管理部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科研育种、教学单位等涉种单位及有关种子从业人员参会参展。

2、重视宣传请各参展单位高度重视展位及企业宣传,提升江苏种业整体形象;为更好地服务我省参展企业,省种业协会《江苏种业》第9期为“参展企业专刊”,为参展企业(包括种子加工机械、计量包装机械企业)进行全方位宣传。请各参展企业于8月22日前将宣传资料(企业简介、新品种、新技术介绍、特色亮点、图片等)发至《江苏种业》编辑部。已报名参加品种种植展示的企业,要及时跟踪展示品种的长势,跟进农艺措施,确保展示效果,并将参加展示品种的相关情况报省种业协会。

四、费用交纳

展位场地费及设计安装费用根据参展单位所定展位面积按实际发生费用分摊,待设计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参展企业结清费用后,由展会公司统一开具发票。

五、联系方式

1、展位、房间预定

方连平:025-58809770

邮箱:njflp@126.com

2、参展企业特刊(《江苏种业》编辑部)

徐守滨:025-58809770

邮箱:xsb520521@163.com

3、参展企业广告、平面展板设计制作

滕锋:18030017700,0551-65673918

附件:展位及房间预定表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江苏省种业协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