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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01-22

苏农计〔2017〕2号


关于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投资项目建设水平,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化、项目储备常态化,促进项目实施有序开展、投资效益尽快发挥,充分发挥有效合理投资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制约农业建设项目审批权力的办法》(农计发〔2016〕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农业投资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十分重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和省有关部门部署要求,经研究,我委将在原有农业投资计划、项目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储备工作,建立新一轮的农业投资项目库。按照规定,农业投资项目库作为每年农业投资项目列项的基本依据,对未入库的项目政府投资原则上将不予支持。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突出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能建设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农业投资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要依据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江苏省“十三五”推进农业现代化规划、江苏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统筹考虑短期建设项目与长远建设计划,做到“干着今年、备着明年、想着后年、计划长期”,形成接连不断、滚动实施的项目储备机制;要重视农业投资项目储备项目的质量,广泛征集项目实施需求,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按照项目的迫切性和实施条件的成熟程度,对拟实施的项目进行排序,条件成熟一个申报实施一个,坚决避免“指南下来匆忙找主体、申报立项以后又变更、甚至申请撤销”的情况。

   二、抓紧开展农业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统筹考虑本地区、本行业发展需求,依据国家有关专项支持方向与建设重点(具体申报条件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围绕以下工程专项进行储备并开展前期协调、摸底、勘察等工作。

   1、现代种业建设工程。主要支持种植(含牧草)和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库(圃、场)、育种创新基地、国家品种测试站、国家级和区域性制(繁)种基地建设等。项目申报条件:项目承担单位须为具有较强育(繁)种基础的种子、畜禽企业和相关科研教学单位,中央投资控制在300-3000万元以内。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田间工程和仪器设备等。

   2、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工程。主要支持列入《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拟建设的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农业科学试验基地等。重点实验室(站)项目申报条件为:实验室的项目建设单位科研用房相对集中,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应具备基本的科研用房,并在项目单位自有用地上建设。对拟新购置仪器设备或新建田间设施,强化本单位内查重评议工作,确需建设和购置的提供详细论证方案,包括已有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项目建成后农业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方案。农业科学试验基地项目申报条件为:项目建设单位应为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或与中央级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的省级以上科研机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与省级以上农业科研单位签订的试验基地使用协议。原部属高校承担的项目全部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地方单位承担的项目由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投资共同解决,地方投资由各级地方财政或项目建设单位筹措;中央与地方投资比例按照1:0.2。

   3、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工程。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建设。申报条件为:有能力牵头组织和承担项目建设与运营任务的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应具有专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人员和较强的技术力量;须委托专业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协助开展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和实施综合养分管理计划等;以县乡人民政府名义申报时,须委托专业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协助开展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和实施综合养分管理计划等;项目区域为特定行政区域(至少为1个乡镇),边界清晰,相对集中连片;对于不能完成整乡镇推进的项目,要求项目覆盖农田面积不低于8000亩,畜禽饲养规模不低于1.5万头猪当量。县乡政府只负责项目申报及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不能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财政资金规模(含地方财政配套)按每个项目1500万元左右控制,实施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实施单位为合作社的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50%。

   4、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主要支持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和棉花、糖料、油料等田间工程,以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列入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县(市、区)以及农业部认定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县(市、区),项目片区应落实到乡镇、村庄和地块,原则上应在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区域内且集中连片,能够长期保持不被转为非农用地,对于已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地块优先考虑。项目承担单位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建设规模为1-2.5万亩,每亩投资不低于1500元,其中中央投资定额补助1200元,地方配套资金不低于300元。

   5、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工程。主要支持农业行业生产安全信息监测能力、农业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区域性农业灾害事故处置中心建设等。生产安全信息监测能力建设以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为重点,提升信息报送水平,建设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和监测站,提高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疫情区域联防能力;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为手段,建设平台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打造农业云和农业大数据平台;灾害事故处置中心建设将按照跨区域、跨行业布局的思路,建设区域性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植物保护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

   6、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主要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农业综合执法监管能力和建设等。项目将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训基地,择优选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追溯管理示范点及乡镇监管示范站。优先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到位的区域完善省级、市级、县级综合执法设施装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场所、罚没物品临时存储设施场所和移动执法平台,以及农业执法(督察)专用车辆和运输车辆。

   7、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支持种养一体循环农业示范,拟在全国500个农牧生产大县,整县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重点在生猪奶牛肉牛肉羊优势产区建设饲草料基地,大中型养殖场建设“三改两分再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区域性标准化屠宰场。项目县结合当地种养殖结构和农牧业副产物特点,确定合理技术模式和建设内容。支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以县为单位整体开展畜禽粪便、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畜禽粪便集中处理站、农村沼气工程、病死畜禽处理中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站、废旧地膜利用中心、屠宰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利用设施等。

   8、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支持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以流域农业面源综合治理为基本理念,重点组织农田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地表径流污水净化利用等工程设施建设。支持农业野生植物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选择具有重要保护价值和珍稀濒危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建设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区,配套建设管护设施、宣传教育设施等。

   三、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储备库和投资计划

   各地要依据国家专项支持方向与建设重点,及时将项目要求通知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确保应报尽报,编制适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农业投资计划。从2017年起,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项目储备库和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周期,各设区市、县(市)和省直单位在每年6月份对投资项目计划进行更新。本通知下发后,请各市、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和省直单位在2017年2月28日前,将农业投资项目建议书(附件1)和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及滚动投资计划推荐表(附件2),报送省农委。

   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项目初次填报应包含项目名称、类别、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与内容、预计开工完工时间、总投资、资金来源等。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填报项目相关信息。

   我委发展计划处将会同委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对报送的项目材料及其填报信息进行集中审核、储备(拟于次年投资的项目数量不超过当年指标数的2倍)并将入选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反馈给相关市、县级农业部门和省直单位。年度农业投资项目申报工作中,市、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和省级直属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农业项目储备库中筛选项目并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后统一行文上报。专家评审结果为可行或基本可行的已储备项目当年未被立项投资的,次年将在同类项目投资中优先安排。

   联系人:委发展计划处刘伟星,电话:025-86263868。

   附件:1、农业投资项目建议书格式和要求

        2、农业投资项目储备及滚动投资计划推荐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抄送:各市、县(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1:农业投资项目建议书格式和要求

   

   一、项目摘要

   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联系电话、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投资估算、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等(注意标明报告材料的页码)。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申报指导意见,从生态条件、项目单位力量、项目建成后可达到的目的等方面详细说明符合选建要求的情况(不得将本行业或品种、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代替本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主要包括本项目及本项目区本行业(或主导产品)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

   四、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构成、能力水平、业内地位,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和负债情况,现有建设用地、试验用地、建筑设施、机械与仪器设备状况,技术储备、成果储备,近5年内已建同类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运行情况、技术依托单位的情况等。

   五、项目建设目标。主要包括项目的建设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

   六、项目地点选择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原则,所选地址的地形地貌土壤肥力等自然状况和供电、交通、灌溉、耕作制度等社会经济条件,与当地建设规划、资源约束条件是否衔接,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农业基础状况、建设条件是否相符等。要求在附件中提供项目建设总体布局现状图和规划图、项目点现状照片等。

   七、技术路线分析。项目实施达到设计目标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

   八、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田间工程、仪器机械设备等。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填写“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原则上项目不包括单位造价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土建工程:要详细说明土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建筑结构及造价。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标准应与项目建设属性与功能相匹配。属于分期建设及有特殊原因的,应加以说明。水、暖、电等公用工程和场区工程也要有工程量和造价说明。

   田间工程:要有具体建设地点,并详细描述相关工程现状,在此基础上,按本项目需完善或更新建设的单项工程(如耕地整治、排灌系统、机耕路桥等),逐项说明每个单项的建设规模及工程量,核算单位、工程做法与造价估算等。

   配套仪器设备:要说明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对于单台(套)估价高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用途。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仪器设备,需说明是否具备使用能力和条件。

   配套农机具:要说明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与单位、价格、来源及适用范围。大型农机具,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用途。

   如有进口仪器设备、农机具等,须标注国别,并说明进口必要性和进口关税如何处理。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投资筹措方案。项目单位已有固定资产、土地不得抵顶地方财政配套和自筹资金。

   十、建设期限和实施进度安排。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以及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合理安排进度。

   十一、土地、规划和环保。落实项目用地是项目申报必备的前置条件。需征地的建设项目,建议书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建工程用地需提供土地产权证书复印件,履行建设规划报建程序;生产或试验用地需提供自有土地证明或土地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有土地所有者签字的租赁合同。原则上不支持在多次转包的土地上开展项目建设。

   十二、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同时要对运行费用进行分析,估算项目建成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并提出解决所需费用的合理方式方法。

   十三、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测算与分析(量化分析)。特别是对项目建成后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开发、生产能力,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社会供种量,带动多少农户,区域经济发展贡献量)等进行量化分析,并列附表。

   十四、有关证明材料。在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附带相应材料复印件或说明材料,包括承担单位法人证明,资信证明、近三年生产经营数量统计,有关配套条件或技术成果证明,与农户签订的种子生产协议、合同,承担项目的条件证明、环评报告,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应真实、齐全。

   十五、应附表格图示。提供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提供建议书文字描述的工程量、设备清单等表格,提供建安工程、田间工程、建设地址等图示。

   对项目建议书的封面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

   

   附表1: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法人证书编号:

   证件名称:编号: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姓名通讯地址电话(XXX-XXXX)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单位财务状况

   年总收入(万元)年总支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单位运行经费主要来源

   1、财政拨款

   2、经营收入

   3、其他收入

   单位土地及固定资产现状(与本项目有关的)1、土地有无自有土地:

   2、房产现有房产面积:平方米

   3、主要设备共有仪器设备:台(套)备注:(说明详细的设备型号、规格)

   技术力量单位总人数人;技术人员人;中级以上(含中级)人;副高以上(含副高)人。

   

   

   

   附表2: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申报单位

   四申报文件

   五建设性质

   六建设单位

   七建设年限

   八建设地点(省、市、县、镇)

   九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十建设内容建筑形式规模(数量)单位单价(元)投资估算(万元)备注

   (一)建安工程

   1

   (二)田间工程

   1

   (三)仪器设备购置

   1

   (四)其他

   1

   合计万元

   十一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

   1可研报告编制费万元

   2建设单位管理费万元

   3万元

   十二预备费万元

   十三总投资以上数据汇总得:万元

   十四资金来源中央投资万元

   地方投资万元

   自有资金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十五建设成效

   

   

   

   

   附表3: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

   建设地点

   四邻情况东靠:南靠:西靠:北靠:

   建设用地情况总占地面积亩;生产用地亩;实验用地亩;建设用地亩;其他亩备注

   土地来源:面积(亩)用途土地主管部门审批预计费用

   自有土地

   征用土地

   租用土地

   水源生活用水水源,吨/日

   生产用水水源,吨/年

   电力用途现有负荷供电网络(现有)新增负荷供电网络(新增)离供电网络距离

   动力用电

   生活用电

   道路项目离主干道的距离,主干道:

   项目用地内道路情况:

   供暖

   通讯网络:

   项目是否通电话:;是否可以增加电话端口:

   其他